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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境内母公司签约,母公司支付费用,收入一部分进入母公司,一部分进入境外子公司,如何做账?

添加日期:2017年07月07日

 问:我们公司境外有个子公司,合同都是和境内母公司签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收入打到母公司,一部分收入打到境外子公司,成本都是由境内母公司支付的,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有什么涉税问题?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据此,无论合同如何签订,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无关的成本费用,不予税前扣除。建议母公司

调账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境外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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