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是否开17%发票?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维修是否可以开17%发票?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依据上述规定,维修货物应按“加工、修理修配”17%缴纳增值税;维修建筑物、构筑物应按“建筑服务 ”11%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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