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水果发票怎么开,还是零税率吗?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客户收购水果时取得是零税率的发票,那客户买这批水果的时候发票怎么开,还是零税率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规定,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据此, 一般纳税人销售水果,应按13%税率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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