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用首发A股换取子公司股票是否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19日
问:母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母公司以首发A股股票换取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在办理子公司股票过户时,子公司股东是否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据此 ,母公司以首发A股股票换取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或现金转让股票,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在办理子公司股票过户给子公司股东,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但必须向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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