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购买车辆的服务费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添加日期:2018年06月01日

问题:购买汽车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在购买车辆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购买车辆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除外)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0217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