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
征收管理类热点问题(2013年2月)
添加日期:2013年04月18日
1、我单位是采取CA证书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原来遇到申报软件操作问题都是咨询握奇公司,现在这个单位是变更名称了吗?
答:原由握奇信安负责的网上申报工作现在由中联税网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咨询电话变更为83678885。
2、税务登记证号码有20位的吗?、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6〕196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码:行政区域码(6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全市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前6位维持不变。因税务机关调整管辖范围而使纳税人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前6位应变更为新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区域码。
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办第二个机构的其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
因此,税务登记证号码有可能20位。
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冠名发票?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有单位名称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5号)第二条规定:“用票单位申请使用冠名发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三)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四)发票使用量较大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业务需要。”
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
4、现在通用机打发票多少钱一本?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等事项的公告》(2010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1601号)函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销售新版普通发票发票工本费标准为:
发票名 称发票样式 编码工 本费标准
通用机打发票折式 176002010 每份 0.2元
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每卷100份)176002011 每卷 1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