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跨境电商试验区落实"无票免税"
添加日期:2019年07月11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7 月 3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 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适 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 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 验,并已在全国推广。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 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 广的经验做法。一要推动相关省市政府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 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 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提升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性。二要实施好 2019 年版自贸试验区外 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等提出具体 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抓紧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 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三要完 善保障措施。对重大改革事项,地方和部门要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 程序提请调整和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对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辐射 带动效应。
会议指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跨境电商规模快速扩大,成为外贸增长突出亮点,倒逼了国内产业升级,释放了市场消费潜力, 促进快递等流通业发展,带动了创业创新和大量就业。下一步,一要在现有 35 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 础上,根据地方意愿,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 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二要鼓励搭建服务跨境电商发展 的平台,建立配套物流等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和完善海外仓,扩大覆盖面。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 权维权服务。支持相关教育机构增设跨境电商专业,促进产教融合,为跨境电商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三要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依法保护商家和消费者权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跨境 电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