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么 ?
添加日期:2019年03月08日
问题:企业单位代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 受 财行〔2019〕11号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么 ?
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三(一)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据此,对依法扣缴义务人 ,代扣税款按2%计算手续费,应取得手续费大于70万元的,税务机关只支付70万元,超过 70万元的不予支付。若应取得手续费小于70万元的,按实际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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