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税前抵扣?
添加日期:2018年11月08日
问题:老板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直接用于支付公司货款,贷款利息是从老板名字的个人贷款卡直接扣的,利息支出部分需要取得什么证明,才能做所得税税前抵扣?
答:《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个人将自己的资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使用(个人与企业之间必须有相关的协议)发生的利息,在确认该项贷款直接划入企业银行账户,利息支出由企业账户划出后,允许企业在计征所得税时扣除。
据此,对个人将自己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企业使用,但该项贷款未直接划入企业银行账户,发生的利息,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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