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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电费、水费等进项可以抵扣吗?

添加日期:2018年05月09日

问题:不动产租赁业务:简易征收5%税,电费、水费等进项可以抵扣吗?什么样的不能抵扣?简易征收并非所有都不可抵扣是么?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依据上述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销售额比例计算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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