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境外个人提供的咨询、顾问费,境外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添加日期:2018年03月08日
问:支付给境外个人提供的咨询、顾问费(针对境外的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境外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境外个人在境外取得咨询、顾问费,来源于境外所得,境外公司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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