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时发票由这家单位的上级单位开具的,这样对吗?
添加日期:2018年02月13日
问:客户让中国邮政集团北京西城区邮票公司制作邮票,但是付款的时候,对方的发票是由这家单位的上级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分公司开具的。这样对吗?
答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据此,若制作单位不负责销售,对外销售由上级单位负责(收款开票),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否则,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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