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问题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2日
问:公司成立工会,现在用工会返还的经费给生病员工发放慰问金,原始凭证只有签字领取的单据和支出凭单,这部分支出能够税前列支吗?需要并到员工工资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此,企业按规定标准拨缴的工会经费已在税前扣除,对于工会经费支出,不存在重复税前扣除。发放生病员工慰问金,无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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