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相关问题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2日
问:这合同是北京修七环给企业的补偿。请问这个补偿有增值税和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三十七)规定,……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高速公路公司非住宅土地、建筑物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款,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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