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司发生的学生校服等支出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2日
问:教育公司(以学历收入为主要收入)发生的学生校服以及学生宿舍的被褥等支出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八)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免征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免征增值税。对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教育公司从事学历教育,应 征增值税,发生的学
生校服以及学生宿舍的被褥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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