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耗材,赠送设备,设备出售给了下属单位,而发票上只有耗材,如何如账?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03日
问:我们采购了一批医用耗材价值150万, 同时,厂家送给我们一台设备(此设备我们将卖个下属单位)。厂家给我们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只有耗材,未提及设备。请问 现在设备如何入账?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据此,企业买赠购进货物,应将实际支付金额按耗材和设备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购入金额核算 。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