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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如淘宝店,如何征税?

添加日期:2017年07月07日

 问:现在对于做网络销售,比如淘宝店,税务是怎么征收?

答:《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电子发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

第七条 电商平台经营者是指为电子商务交易业务主体提供交易服务,接入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的企业。电商平台经营者申请接入使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经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系统接入。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电子商务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四)提交承诺使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可达到数据唯一性、安全性、完整性及不可抵赖性,并可与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实时交换电子发票数据的文件。  

(五)提交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第八条 经税务机关同意接入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的电商平台经营者,应按照

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接口标准接入使用,并指引交易主体规范操作,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对电子发票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交易主体的交易业务数据和电子发票信息的唯一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删除、篡改、伪造相关信息。

目前,对网络销售无特殊税收政策。因此,线上线下销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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