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汽车收到厂家返利的账务处理?
添加日期:2017年07月07日
问:销售汽车的公司,收到的厂家的返利,金额挺大的,怎样做账务处理呢?涉及到哪些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
一、(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据此,对销售公司收到厂家与销量有关的返利收入,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 应付账款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