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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外国发票,可以差额缴税吗?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问题:进口食品售卖,拿到外国发票,可以差额缴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第八条第二款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据此,企业销售进口食品,应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国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也不存在差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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