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东审刊物Dongshen publications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东审刊物 > 电子期刊

这种三方合同合法有效吗?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问题,58网作为中介介绍给我公司的安保业务,但要求回款到他们账户,他们扣除中介费(给我们发票)后的款项再由58网打到我们公司,并且如客户不回款他们负连带付款责任,我们能签订这种三方协议合同吗?就是受票方和付款方不一样,这种三方合同合法有效吗?

 

答:《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票方和付款方不一样

据此,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可以签订三方合同 。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代收代付款项, 不受受票方和付款方不一致限制条件。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分享到: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4482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