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教学视频,按什么交流转税?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我们让客户使用我们的教学视频,合同约定3年时间,3年后失效,这个是按什么交流转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据此,企业提供教学视频服务,应按“教育服务”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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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我们让客户使用我们的教学视频,合同约定3年时间,3年后失效,这个是按什么交流转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据此,企业提供教学视频服务,应按“教育服务”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