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包括哪些?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嵌入式软件企业硬件和软件对应的进项税需要分开单独核算,软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包括哪些?
答:《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三十条规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费等成本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软件抵扣的进项税包括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