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对已成功申请的软著进行研发升级,人工费和差旅费可以资本化吗?
添加日期:2016年12月02日
问:软件企业在已经成功申请的软著1.0版本基础上进行研发升级,发生了人工费和差旅费,企业有意图和能力取得2.0版本,请问发生的这些支出可以资本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规定,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据此, 软件企业软著常规性升级发生的人工费和差旅费支出,若升级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允许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无论资本化或费用化,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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