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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境内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税?

添加日期:2015年10月08日

问: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员到境内举办会计考试,境外人员住酒店,考试地点是租赁某学校,考试费用是由学生直接汇到境外的事务所,境外人员来境内时间是一年几次(具体时间不确定),现在咨询此笔来自境内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税?应该由谁来缴?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据此,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源于境内培训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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