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否包括账号监管协议
添加日期:2015年10月08日
问题:甲乙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各自都按协议自行贴花。为便于双方款项的收付,甲方、乙方及银行三方签订了一个关于此次股权转让款项的账户监管协议。请问关于此次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账户监管协议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全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据此,“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不包括所立的账户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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