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折价退出投资折价部分如何纳税?
添加日期:2016年02月22日
问题 : 我公司因亏损,有股东退出投资,我公司按注册时的资本金的70%给予退股,剩下的30%转到资本公积中,请问是否涉税?账务处理如何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 、捐赠利得等。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因亏损对股东折价退出投资,折价部分按接受捐赠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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