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使用多层建筑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0日
问:纳税人共同使用多层建筑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15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如:某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的楼是6层,每层20个房间,该企业占用3个房间。该地段土地等级单位税额16元/㎡,该楼占地总面积为2000平方米。年应纳土地使用税800元(2000×16÷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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