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产税怎样计算?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0日
问题:我们的工厂是2015年建的,但是房本还没下来,地税说要交房产税,按原值*70%*1.2%每年交。但5.1号不是就营改增了吗?那这个房产税怎样计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规定,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依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企业新购入的房屋,按房产原值计税的,按会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入房产原值不含抵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计入房产原值包含增值税。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