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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完善办税服务制度 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08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办税5项服务制度,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通知》内容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首问责任制度实行过程管理,规定首问责任人对不能现场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建立登记台账和收件回执;二是规范了限时办结事项的公开渠道,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事项,应在办理时限到期之前告知纳税人,并明确了延期办理时限;三是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预约服务渠道,推行错峰预约服务,明确预约服务变更事宜;四是对已临近下班时间正在办理或已在办税服务场所等候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五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以巩固成果、便于操作为原则,对5项制度的服务内容、方式、流程、时限等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明确,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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