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军队报表监督职能需强化
来源:中国会计报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9日
目前,军队会计报表监督作用存在一定程度的弱化现象,财务部门的供应、管理、监督职能发挥不明显。应强化会计报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军事经济活动的管控,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现行报表监督弱化
报表监督作用滞后。一是预算执行情况反映滞后。现行的会计报表中,预算(外)经费收支报告表只包含经费的实际收支情况,并不包含预算的收支情况,虽然上级单位掌握下级的年初预算,但不可能根据会计报表中的实际收支情况来检查下级单位的预算执行。会计报表中不能直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对上级检查下级单位和下级单位自查带来了不便。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监督滞后。行政消耗性开支是考察单位经费管理的重要指标,但目前的会计报表中并不能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当需要统计行政消耗性开支情况时,只能是通过手工进行,难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影响统计分析效果。
对资金安全缺乏监管。一是对现金使用缺乏控制和管理。目前的会计报表不具备对现金使用进行统计和监督的作用,如何对其进行监管是会计报表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是对各种债权债务缺少监管。在暂收款、暂付款、定期存款、应上缴经费等的管理上,由于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量不够,不能对以上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描述和实时预警,致使上级难以掌握下级情况、下级难以看清自身情况,导致有的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使部队的权益受损。
报表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一是缺乏统一标准。会计报表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上级依据会计报表对下级实施监督,另一方面下级单位利用会计报表进行自我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法规对如何利用会计报表,发挥监督作用并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各级财务部门无法可依,更多的是依靠业务系统审核功能进行审核,会计报表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二是形式相对单一。
可以看出,报表的监督作用主要依靠会计报表本身和会计分析,但实际上,由于财务人员素质的差异,导致报表的利用效率参差不齐,会计分析的水平也有高有低。同时,财务法规中缺乏对报表生成、利用的考核评比规定,也是报表作用难以发挥的重要因素。
从三点入手
科学设计会计报表。可以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在经费收支报告表中增加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在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年度预算数据和信息,然后在经费收支报告表中加以体现,可以在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中一目了然地掌握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便于上级监 督检查和本级自查。
当9月份预算调整后,再及时将调整的预算列入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
如此,每年只需录入两次预算数据,便可供各级财务部门使用和检查,增加预算的执行力度和检查力度。
第二,增加现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在会计报表中增加对现金收付情况的统计,可以增强对现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第三,增加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表。
虽然财务法规中规定行政消耗性开支实行预算单列、限额控制管理,但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有效的管理统计方法。
可以考虑建立行政消耗性开支专用科目,便于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在每季度会计报表生成时对比预算安排,形成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表,并显示预算完成量或超预算量,从而有效检查和监督行政消耗性开支情况。
规范生成会计报表。一是完善系统登记统计功能。要充分发挥报表作用,必须增加报表的信息量,以便于统计分析。
在业务系统中应完善登记统计功能,改变现有的部分功能可用可不用的情况,把重要信息列入必须登记统计的范围,拓展信息量,为全面综合分析提供详实的依据。
二是拓展会计报表预警功能。利用完善的登记统计数据,可以实现对资金安全的实时预警。
在业务系统中新增资金安全预警功能,对长期挂账或超出结算时限的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根据单位财务状况,得出综合判断结论,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使财务预警信息在上下级之间更加透明,也就更加便于检查和监督,降低和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三是规范报表生成业务流程。财务信息量的增加不仅体现在业务系统功能的拓展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与会计报表的结合上。
每季度上报会计报表是一项制度,更是实施检查监督的强制手段和措施,必须保证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必须对报表生成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的规范和统一,明确规定需要登记、统计的各项重要信息和具体步骤,建立完善、规范的业务流程,增加报表审核的项目和要求,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会计报表编报的质量。
完善报表监督制度。一是要规范报表分析。《军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会计分析报告,随年度会计报表上报。
同时,还对会计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既然会计分析报告需随年度会计报表上报,那可在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直接加入会计分析报告,随会计报表一同生成并上报。
二是要规范报表说明。《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中规定“报表说明包括对特殊事项的说明,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应当在业务系统中直接生成报表说明,对必要的信息进行强制生成,对需要补充的信息进行登记完善,从而形成完整规范的报表说明,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要发挥报表作用。目前的财务法规对会计报表只作了形式上的规定和说明,会计报表应充分发挥作用,还需要在规章制度层面作进一步的明确。
对如何使用会计报表参与财务管理、组织财务监督、进行财务评比进行明确,建立会计报表考核标准和细则,促进会计报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现行报表监督弱化
报表监督作用滞后。一是预算执行情况反映滞后。现行的会计报表中,预算(外)经费收支报告表只包含经费的实际收支情况,并不包含预算的收支情况,虽然上级单位掌握下级的年初预算,但不可能根据会计报表中的实际收支情况来检查下级单位的预算执行。会计报表中不能直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对上级检查下级单位和下级单位自查带来了不便。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监督滞后。行政消耗性开支是考察单位经费管理的重要指标,但目前的会计报表中并不能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当需要统计行政消耗性开支情况时,只能是通过手工进行,难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影响统计分析效果。
对资金安全缺乏监管。一是对现金使用缺乏控制和管理。目前的会计报表不具备对现金使用进行统计和监督的作用,如何对其进行监管是会计报表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是对各种债权债务缺少监管。在暂收款、暂付款、定期存款、应上缴经费等的管理上,由于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量不够,不能对以上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描述和实时预警,致使上级难以掌握下级情况、下级难以看清自身情况,导致有的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使部队的权益受损。
报表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一是缺乏统一标准。会计报表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上级依据会计报表对下级实施监督,另一方面下级单位利用会计报表进行自我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法规对如何利用会计报表,发挥监督作用并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各级财务部门无法可依,更多的是依靠业务系统审核功能进行审核,会计报表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二是形式相对单一。
可以看出,报表的监督作用主要依靠会计报表本身和会计分析,但实际上,由于财务人员素质的差异,导致报表的利用效率参差不齐,会计分析的水平也有高有低。同时,财务法规中缺乏对报表生成、利用的考核评比规定,也是报表作用难以发挥的重要因素。
从三点入手
科学设计会计报表。可以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在经费收支报告表中增加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在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年度预算数据和信息,然后在经费收支报告表中加以体现,可以在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中一目了然地掌握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便于上级监 督检查和本级自查。
当9月份预算调整后,再及时将调整的预算列入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
如此,每年只需录入两次预算数据,便可供各级财务部门使用和检查,增加预算的执行力度和检查力度。
第二,增加现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在会计报表中增加对现金收付情况的统计,可以增强对现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第三,增加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表。
虽然财务法规中规定行政消耗性开支实行预算单列、限额控制管理,但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有效的管理统计方法。
可以考虑建立行政消耗性开支专用科目,便于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在每季度会计报表生成时对比预算安排,形成行政消耗性开支统计表,并显示预算完成量或超预算量,从而有效检查和监督行政消耗性开支情况。
规范生成会计报表。一是完善系统登记统计功能。要充分发挥报表作用,必须增加报表的信息量,以便于统计分析。
在业务系统中应完善登记统计功能,改变现有的部分功能可用可不用的情况,把重要信息列入必须登记统计的范围,拓展信息量,为全面综合分析提供详实的依据。
二是拓展会计报表预警功能。利用完善的登记统计数据,可以实现对资金安全的实时预警。
在业务系统中新增资金安全预警功能,对长期挂账或超出结算时限的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根据单位财务状况,得出综合判断结论,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使财务预警信息在上下级之间更加透明,也就更加便于检查和监督,降低和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三是规范报表生成业务流程。财务信息量的增加不仅体现在业务系统功能的拓展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与会计报表的结合上。
每季度上报会计报表是一项制度,更是实施检查监督的强制手段和措施,必须保证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必须对报表生成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的规范和统一,明确规定需要登记、统计的各项重要信息和具体步骤,建立完善、规范的业务流程,增加报表审核的项目和要求,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会计报表编报的质量。
完善报表监督制度。一是要规范报表分析。《军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会计分析报告,随年度会计报表上报。
同时,还对会计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既然会计分析报告需随年度会计报表上报,那可在会计账务管理系统中直接加入会计分析报告,随会计报表一同生成并上报。
二是要规范报表说明。《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中规定“报表说明包括对特殊事项的说明,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应当在业务系统中直接生成报表说明,对必要的信息进行强制生成,对需要补充的信息进行登记完善,从而形成完整规范的报表说明,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要发挥报表作用。目前的财务法规对会计报表只作了形式上的规定和说明,会计报表应充分发挥作用,还需要在规章制度层面作进一步的明确。
对如何使用会计报表参与财务管理、组织财务监督、进行财务评比进行明确,建立会计报表考核标准和细则,促进会计报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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