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银行保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29日
问:保理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请问银行保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银行保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列举范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指的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除上述规定外,企业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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