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增值税改革送减负与优化税制双重“好礼”
来源:中国财经报 添加日期:2018年04月04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企业送出减税“大礼包”:从今年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预计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专家指出,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紧扣时代脉搏,不仅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且将打造更加合理的税制,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打下基础。
会议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表示,按照此方式调整后,17%、11%两档被取消,我国将正式实施以16%、10%、6%三档为准的更低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虽然会议确定的减税范围未提及现行执行11%税率的房地产销售和房地产租赁业务等,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已在3月30日明确指出:“凡是过去交纳17%和交纳11%增值税的所有行业均降低1个百分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表示,税率下调还能促使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下降,促进消费。同时,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状况。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是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又一力举。蔡昌认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制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现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明显不合时宜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认定的年销售额标准是紧扣时代脉搏的改革举措,可以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新的认定标准,以商务服务类或劳务类公司为例,其人均年生产总值一般可达到25万元,也就是说规模为20人以下的此类公司基本上就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其税负会比作为一般纳税人明显下降。
在蔡昌看来,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不仅是我国顺应国际普遍降税大趋势和大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必然之举,更重要的是打造更加合理的税制和税率结构,将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好的收益预期和发展空间,并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打下基础。
对于会议推出的“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举措,施文泼分析道,这将有助于原一般人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纳税人身份,合理降低税负。但出于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的考虑,这将是个存在时间限制的政策,未来还会随着营商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会议还提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施文泼表示,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往往具备初始投资高、资金回收周期长的特点,销项不足导致增值税抵扣不完全。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有利于解决上述企业因抵扣不足导致的资金大量占用资金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投入到业务拓展和研发上去。
会议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表示,按照此方式调整后,17%、11%两档被取消,我国将正式实施以16%、10%、6%三档为准的更低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虽然会议确定的减税范围未提及现行执行11%税率的房地产销售和房地产租赁业务等,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已在3月30日明确指出:“凡是过去交纳17%和交纳11%增值税的所有行业均降低1个百分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表示,税率下调还能促使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下降,促进消费。同时,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状况。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是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又一力举。蔡昌认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制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现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明显不合时宜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认定的年销售额标准是紧扣时代脉搏的改革举措,可以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新的认定标准,以商务服务类或劳务类公司为例,其人均年生产总值一般可达到25万元,也就是说规模为20人以下的此类公司基本上就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其税负会比作为一般纳税人明显下降。
在蔡昌看来,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不仅是我国顺应国际普遍降税大趋势和大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必然之举,更重要的是打造更加合理的税制和税率结构,将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好的收益预期和发展空间,并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打下基础。
对于会议推出的“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举措,施文泼分析道,这将有助于原一般人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纳税人身份,合理降低税负。但出于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的考虑,这将是个存在时间限制的政策,未来还会随着营商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会议还提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施文泼表示,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往往具备初始投资高、资金回收周期长的特点,销项不足导致增值税抵扣不完全。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有利于解决上述企业因抵扣不足导致的资金大量占用资金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投入到业务拓展和研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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