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加强内控供给侧改革 税务师实行分级考评
来源:财会信报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20日
全国两会已于3月15日闭幕,两会期间,财税行业的代表委员不遗余力地提出多项建议和提案。《财会信报》此前对部分委员的一些建议和提案进行了梳理报道,本期仍继续关注。
张萍:加强内控制度供给侧改革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
提案人:张萍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进一步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更好适应和引导需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要着力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扎扎实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此,张萍认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抓好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应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着眼市场需求,“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聚焦脱贫攻坚、农业、新产业、软硬基础设施等领域,就应该从一家家企业、一个个产业着手,研究破解相关难题,着力推动发展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迈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张萍表示,加强内控制度供给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可不容缓。
张萍介绍,2006年7月16日,由财政部领导牵头,联合证监会、国资委、专家学者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将“成本”概念引入内控理论框架之中,指出内控遵循成本的概念,“不同目的、不同成本”的多维成本理论基础。2008年6月28日,政府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规范》,被视为中文版的《萨班斯法案》,随后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而中国的企业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尤其当今缺乏优秀的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在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中技术能力不足,不能很好地帮企业找到内控建设与优化成本的途径。而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存在‘走形式’现象。少数单位‘一把手’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随意逾越内部控制要求,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张萍指出,“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对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企业或个人缺乏相应的法律制裁。”
她介绍,纵观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西方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无不通过立法手段,将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并出台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比如美国萨班斯法案第906条款规定,违反内控规定的有关公司高管人员最高可以处20年监禁、500万美元的罚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内部控制工作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中央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论断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指明了方向。如,要求集团公司控股模式的设计思路、总部定位的选择、组织架构的分析、治理结构的设置等等,均要体现出企业发展战略的管控要点:股权投资的管控要点、资金管理的管控要点、工程项目的管控要点、预算安排的管控要点、关联方交易的管控要点、人力资源的管控要点、内部审计的管控要点。
张萍表示,从总体来讲,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单位治理结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是有效降低成本的根本途径。
为此,她建议,一是由财政部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财经类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管理者、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团队、监管机构(包括证监会、国资委、审计厅)组成降成本专家委员会,让大、中、小企业先提出问题,再研究创新思路。二要增加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要求上述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并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三是授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控规范情况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确保有关单位将内部控制规范落到实处,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合法合规开展内控审计。强化对违反内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张萍表示,加强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既是全面依法办事的要求,也是企业竞争力提升、降低成本的内在需求,可以相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将会使我国企业很好地达到“三去一降一补”的目标,有效推动企业发展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稳步推进。
蓝逢辉:税务师专业人员应实行分级考评制度
提案人:蓝逢辉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
随着国家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需求与专业人员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税务师的数量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涉税服务行业队伍的人才储备,有必要在已有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基础上,设立税务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分级考试评价体系,以大力推进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系统完备、梯次明确、层级清晰、规范有序的税务专业服务机制,增加市场供给,缓解税务专业人员需求不足。
蓝逢辉介绍,目前,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主要由税务师和税务从业人员组成,税务师是指包括原注册税务师在内的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而税务从业人员则是指未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但从事涉税服务的助理人员。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蓝逢辉认为,结合税务专业服务领域,积极落实《意见》中有关“完善职称系列”、“健全层级设置”、“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当前税务专业领域,仅有税务师职业资格一项考试是远远不够的。应统筹考虑税务专业人员分级分类考试,加强税务专业领域人才分级分类顶层设计。
对此他提出建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之规定,在现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初级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初级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命名为“税务代理人考试”或“初级税务师考试”,并与初级职称挂钩,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与中级税务专业职称挂钩,并建立健全高级税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制度。
蓝逢辉:重定特高压电增值税分成扶持西部发展
提案人:蓝逢辉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
我国地域辽阔,发电能源和用电负荷的分布极不均衡。华东、华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电力市场空间大,而能源匮乏;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用电水平和需求低,而能源资源丰富。全国水电可开发容量绝大部分分布在四川、西藏、云南,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电力跨区域大规模流动的必然性。水电特高压直流输电对于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缓解部分省(区、市)用电紧张状况,有效减少雾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蓝逢辉指出,特高压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税收收入巨大,税收本应在税源贡献地有所体现,由于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输电环节税收缴纳登记在北京国税局,因此,特高压外送水电产生的输电环节增值税全部缴纳给了北京市,使西部地区在输出廉价资源的同时,还在税源上为发达地区做出了贡献。
他举例说,如2016年,四川向家坝至上海、锦屏到苏州、溪洛渡到浙西三回特高压外送水电1 167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宜宾复龙换流站及四川向家坝至上海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外送了327亿千瓦时。按照国家核定的输电价格测算,四川特高压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税收收入10亿元左右,其中上线输电环节增值税收入达3亿元左右,但税收却未能留在资源输出地。
蓝逢辉表示,为了逐步推动西部地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税收优势,进而转化为财政优势,缩小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税收工作应当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创新调节作用,特别是应当在跨区经营税收分配中担当重要角色。
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特高压直流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分配政策,确定特高压直流输电电价环节增值税税源贡献地分成比例。此外,按照税收收入与税源一致性原则、税收归属与征管适当分离原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计算缴纳增值税,将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以一定因数和权重计算出应得数额部分,也可按照直流输电工程总投资的投资比例作为应分得的比例。
张萍:加强内控制度供给侧改革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
提案人:张萍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进一步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更好适应和引导需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要着力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扎扎实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此,张萍认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抓好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应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着眼市场需求,“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聚焦脱贫攻坚、农业、新产业、软硬基础设施等领域,就应该从一家家企业、一个个产业着手,研究破解相关难题,着力推动发展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迈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张萍表示,加强内控制度供给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可不容缓。
张萍介绍,2006年7月16日,由财政部领导牵头,联合证监会、国资委、专家学者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将“成本”概念引入内控理论框架之中,指出内控遵循成本的概念,“不同目的、不同成本”的多维成本理论基础。2008年6月28日,政府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规范》,被视为中文版的《萨班斯法案》,随后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而中国的企业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尤其当今缺乏优秀的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在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中技术能力不足,不能很好地帮企业找到内控建设与优化成本的途径。而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存在‘走形式’现象。少数单位‘一把手’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随意逾越内部控制要求,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张萍指出,“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对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企业或个人缺乏相应的法律制裁。”
她介绍,纵观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西方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无不通过立法手段,将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并出台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比如美国萨班斯法案第906条款规定,违反内控规定的有关公司高管人员最高可以处20年监禁、500万美元的罚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内部控制工作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中央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论断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指明了方向。如,要求集团公司控股模式的设计思路、总部定位的选择、组织架构的分析、治理结构的设置等等,均要体现出企业发展战略的管控要点:股权投资的管控要点、资金管理的管控要点、工程项目的管控要点、预算安排的管控要点、关联方交易的管控要点、人力资源的管控要点、内部审计的管控要点。
张萍表示,从总体来讲,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单位治理结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是有效降低成本的根本途径。
为此,她建议,一是由财政部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财经类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管理者、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团队、监管机构(包括证监会、国资委、审计厅)组成降成本专家委员会,让大、中、小企业先提出问题,再研究创新思路。二要增加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要求上述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并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三是授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控规范情况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确保有关单位将内部控制规范落到实处,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合法合规开展内控审计。强化对违反内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张萍表示,加强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既是全面依法办事的要求,也是企业竞争力提升、降低成本的内在需求,可以相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将会使我国企业很好地达到“三去一降一补”的目标,有效推动企业发展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稳步推进。
蓝逢辉:税务师专业人员应实行分级考评制度
提案人:蓝逢辉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
随着国家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需求与专业人员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税务师的数量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涉税服务行业队伍的人才储备,有必要在已有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基础上,设立税务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分级考试评价体系,以大力推进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系统完备、梯次明确、层级清晰、规范有序的税务专业服务机制,增加市场供给,缓解税务专业人员需求不足。
蓝逢辉介绍,目前,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主要由税务师和税务从业人员组成,税务师是指包括原注册税务师在内的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而税务从业人员则是指未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但从事涉税服务的助理人员。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蓝逢辉认为,结合税务专业服务领域,积极落实《意见》中有关“完善职称系列”、“健全层级设置”、“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当前税务专业领域,仅有税务师职业资格一项考试是远远不够的。应统筹考虑税务专业人员分级分类考试,加强税务专业领域人才分级分类顶层设计。
对此他提出建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之规定,在现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初级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初级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命名为“税务代理人考试”或“初级税务师考试”,并与初级职称挂钩,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与中级税务专业职称挂钩,并建立健全高级税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制度。
蓝逢辉:重定特高压电增值税分成扶持西部发展
提案人:蓝逢辉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
我国地域辽阔,发电能源和用电负荷的分布极不均衡。华东、华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电力市场空间大,而能源匮乏;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用电水平和需求低,而能源资源丰富。全国水电可开发容量绝大部分分布在四川、西藏、云南,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电力跨区域大规模流动的必然性。水电特高压直流输电对于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缓解部分省(区、市)用电紧张状况,有效减少雾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蓝逢辉指出,特高压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税收收入巨大,税收本应在税源贡献地有所体现,由于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输电环节税收缴纳登记在北京国税局,因此,特高压外送水电产生的输电环节增值税全部缴纳给了北京市,使西部地区在输出廉价资源的同时,还在税源上为发达地区做出了贡献。
他举例说,如2016年,四川向家坝至上海、锦屏到苏州、溪洛渡到浙西三回特高压外送水电1 167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宜宾复龙换流站及四川向家坝至上海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外送了327亿千瓦时。按照国家核定的输电价格测算,四川特高压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税收收入10亿元左右,其中上线输电环节增值税收入达3亿元左右,但税收却未能留在资源输出地。
蓝逢辉表示,为了逐步推动西部地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税收优势,进而转化为财政优势,缩小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税收工作应当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创新调节作用,特别是应当在跨区经营税收分配中担当重要角色。
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特高压直流外送电输电环节增值税分配政策,确定特高压直流输电电价环节增值税税源贡献地分成比例。此外,按照税收收入与税源一致性原则、税收归属与征管适当分离原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计算缴纳增值税,将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以一定因数和权重计算出应得数额部分,也可按照直流输电工程总投资的投资比例作为应分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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