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11日
问题:我公司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形成的企业所得税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经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据此,公司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形成的企业所得税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