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计算公益捐赠的基数中是否应包括捐赠额?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08日
问题: 捐赠的计算基数为年度会计利润,是扣除了捐赠支出后的年度会计利润,还是没有扣除捐赠支出前的年度会计利润?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据此,年度利润总额已扣除捐赠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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