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结转扣除?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28日
问题:公司2017年度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捐赠150万元用于救灾扶贫,2017年度的会计利润为25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为30(250×12%)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120万元能否结转2018年度扣除?
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规定,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此,自2017年度起,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扣除限额的120万元,准予结转2018年 -202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