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自产花木用于工程存在双重征税吗?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19日
问题:园林公司自产花木,用于工程,工程是包工包料的,结算时开工程发票(发票款包括人工,树木款)是否两重征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据此,园林企业销售自产花木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业劳务的销售额,销售自产花木免征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按11%或3%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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