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交流
实名办税要点梳理,附信息采集流程指南
来源:北京国税 添加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2016年第2号)和北京国税局总体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实名办税工作。
1、实名办税是什么?
实名办税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实体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事项申请时,办税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通过比对的,继续办理业务;未通过的,先采集其身份信息。
网上办税服务厅增加手机验证环节,税务机关随机向纳税人发送验证信息,办税人员接收验证信息后,需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继续办理业务。
2、可以用于实名办税的证件有哪些?
实名办税的证件类别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
3、信息安全可以保障吗?
实名办税,将规范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流程,健全身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税务机关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4、实名办税如何采集信息?
1.纳税人网自助采集流程
网址:http://www.bjnsr.gov.cn
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CA登录”按钮,根据情况选择“CFCA”或“一证通”、“密码”三种方式之一登录,登录后弹出企业基础信息,请点击左上角“北京纳税人网”再返回主页,点击“办税广场”中的“实名认证”模块,进行实名认证。
2.窗口采集操作流程
企业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宜,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
自然人“税务代理人”办理信息采集,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机构“税务代理人”办理信息采集,应当出示被代理人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协议)的复印件以及证明该具体办税人员在该机构任职的资料,如工作证、劳动合同、税务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证明等。如果税务代理合同(协议)中约定了具体办税人员的,可不提交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