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7年度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京财监督[2017]1589号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等规定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财监督〔2017〕1266号),根据通知要求,北京市市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自查汇总报告报送北京市财政局。目前,自查工作已经结束,北京市财政局将结合各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自查情况及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同时本着避免其他市级监管部门重复检查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列入重点检查的17个单位予以查前公示。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日
附件:2017年度重点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