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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员办转向预算管理 盯地方花钱的手
来源:经济观察报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9日
具有20年历史的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简称专员办),现在,迎来了一次关乎职能定位的大改革。
近日,经济观察报从有关部门获悉,改革后,专员办将从一个重点负责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检查机构,变身为一个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全面监管的机构。其管理方式,将逐步退出事后检查监督,转向事前、事中的预算监督。
届时,“专员办的主要职能将涉及开展属地省区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审核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材料,监督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中央重大项目执行和财务管理。”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这意味着其权限将大大扩张。在目前中国财政管理体制下,专员办是财政部直接监督管理地方财政的重要派驻机构。这项改革是中国正在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对经济观察报说,“专员办过去负责中央级收入的监管,政府性投资,主要是中央对下转移支付的监督检查。在财税改革后,各地专员办不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特别是中央级收入在持续下行,由高速增长向低速增长转变。
可以明确一点,各地专员办加快转变,特别是主体职能,预算监管,特别是预算管理介入,由过去检查为主改为现在管理为主,由事后检查向事前由检查业务向预算管理转变。”
此前,财政部已经在2014年第四季度发出了《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员办未来业务司局指导工作从监督检查局转变到预算司。改革后,专员办将加强对中央财政收支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地方政府做到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再到决算管理的全程管理嵌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认为,财税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改革,缺一不可,财政上升国家治理基础,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新常态,需要财政机构内部调整,适应财税改革总体需要。
据悉,财政部的一位副部长日前在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指出,专员办的检查工作此前一直着重于事后,下一步要退出事后检查。
也是在上述会议上,财政部提出了“将专员办业务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实现由以检查业务为主向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稽核为主向事前事中监控为主转变,促进提高中央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转型工作目标。
专员办的前身是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在1994年财税改革中,财政部派驻各地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改建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到了1998年末,财政部将地市一级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组撤销,并且将人员编制从当时的3000人减为了1000人。
目前,财政部共在全国31个省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专员办。改革后,专员办的内设机构将设有办公室、业务一处、业务二处、业务三处、业务四处、监督检查处,共6个处室。
专员办历来是财政部监管地方使用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机构。2014年,财政部曾组织对13家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人民银行、海关、安监、质检、气象、地震系统一级教育部直属高校等7个行业276家中央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的重点检查。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99。98亿元。专员办是检查的主力。
此外,专员办还将负责监督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中央预算收入执行和国库业务;并承担中央预算支出的绩效管理工作。
同 时,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也将纳入专员办的职责范围。据悉,改革后,财政部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将地方政府债务等数据报财政部预算司的同时,抄送专员办备案。而预算司在下达各地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债务管理要求等文件时抄送专员办备案。
王泽彩表示,未来,地方债务的信息统计,地方对存量部分的瘦身,以及发行地方债、申报限额等内容,也要向专员办通报信息。专员办对于地方的规模监督指导检查的职责,有利于防范债务扩大,把风险、不可控因素消灭在基层。
王泽彩认为,专员办将根据预算司统一要求,对地方政府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是否符合政策方向、债务偿还是否还有偿债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债务风险是否按要求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监控。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地方债务一直缺乏上一级的监管机构,一直没有特别的司局来管理债务。虽然后来预算司有个地方债务处,但这个处主要是制定地方债务管理的规定,不是监督的特别机构。这次把地方债务纳入专员办,能够实现更有效的监管。
据了解,2015年,专员办将会对预法的落实情况、预决算的公开情况、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空转情况、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经济观察报获悉,在前一段时间,财政部预算司已经组织委托专员办开展了2015年部门预算事项审核工作,包括9项部门预算审核和26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等事项审核工作。最近预算司还拟订了《2015年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专员办还将承担中央预算支出的绩效管理工作。分别是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部日前发出的通知要求,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在预算编制阶段,省级财政部门将申请材料抄送专员办后,专员办要及时对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审核,然后报财政部的部门司局和预算司。
王泽彩认为,在2015年,专员办的精力要放到预算绩效上来,一切围绕绩效做文章。特别对国家的重大政策的绩效监管、专项治理、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民生投资的规范性等方面,是财政部专员办工作强化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