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征求《对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有报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08日
财会便[2014]58号
各有关单位:
2014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有报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你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5年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你单位名义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www.casc.gov.cn)或者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你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常琦
电话:010-685525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100820
传真:010-68552528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
附件:
1.《对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有报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文)
2.《对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有报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简介(英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