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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发布新版纳税服务规范,大幅削减证明资料和跑办事项
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日期:2019年08月30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新版纳服规范),针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的问题,切实推出整改举措。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新版纳服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新版纳服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两项审批。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新版纳服规范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下大力气优化新办注销程序。
其中,新办企业“套餐”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来,受到纳税人广泛欢迎。在江苏,税务部门推出新办企业“综合套餐”服务,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电子税务局“一键申请”、办税服务厅“一窗出件”、新办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较之前《纳服规范》,新版纳服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简政便民的同时,我们还创新思路转变服务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自主纳税申报缴税、自主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等内容,给纳税人更多自主选择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
据了解,为科学合理制定新版纳服规范,税务总局深入总结各地办税服务经验,将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纳入规范,如深圳税务部门的“非正常户解除前置事项移动办”“拓展在线缴税方式”、重庆税务部门的“一表集成”“要素申报”等,引导各地对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群众对办税便利程度感受最为直观,税务总局重点聚焦主题教育期间各地反映的办税痛堵难,抓好整改优化提升,并充分体现到新版纳服规范上,打造舒心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在整合涉税事项方面,将原国税地税98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对附加税(费)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体提升办理效率。
在规范业务流程方面,将业务流程分为受理、办理、反馈、存档4个环节,明确各环节执行步骤;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等要求,加强前后台衔接,消除办理流程差异,有效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在拓展办税渠道方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重,明确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新版纳服规范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内容,明确除依法须核准和备案的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新版纳服规范制定过程中,税务总局坚持放管服结合,既瞄准办税负担做“减法”,又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多举措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比如,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务注销等高风险事项,明确实名验证要求;对其他事项,通过减少报送资料引导办税实名验证,有效甄别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对涉嫌虚领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锁定”,既有效防范逃避税风险,又切实保障守法纳税人权益。
此外,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明确对A、B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享受税收优惠、留抵退税、税务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对C、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退(抵)税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约束,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在总结第一批主题教育基础上,前后衔接谋划开展好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刀刃向内抓好问题整改,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增便利减负担,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等各项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新版纳服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两项审批。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新版纳服规范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下大力气优化新办注销程序。
其中,新办企业“套餐”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来,受到纳税人广泛欢迎。在江苏,税务部门推出新办企业“综合套餐”服务,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电子税务局“一键申请”、办税服务厅“一窗出件”、新办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较之前《纳服规范》,新版纳服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简政便民的同时,我们还创新思路转变服务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自主纳税申报缴税、自主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等内容,给纳税人更多自主选择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
据了解,为科学合理制定新版纳服规范,税务总局深入总结各地办税服务经验,将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纳入规范,如深圳税务部门的“非正常户解除前置事项移动办”“拓展在线缴税方式”、重庆税务部门的“一表集成”“要素申报”等,引导各地对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群众对办税便利程度感受最为直观,税务总局重点聚焦主题教育期间各地反映的办税痛堵难,抓好整改优化提升,并充分体现到新版纳服规范上,打造舒心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在整合涉税事项方面,将原国税地税98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对附加税(费)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体提升办理效率。
在规范业务流程方面,将业务流程分为受理、办理、反馈、存档4个环节,明确各环节执行步骤;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等要求,加强前后台衔接,消除办理流程差异,有效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在拓展办税渠道方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重,明确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新版纳服规范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内容,明确除依法须核准和备案的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新版纳服规范制定过程中,税务总局坚持放管服结合,既瞄准办税负担做“减法”,又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多举措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比如,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务注销等高风险事项,明确实名验证要求;对其他事项,通过减少报送资料引导办税实名验证,有效甄别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对涉嫌虚领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锁定”,既有效防范逃避税风险,又切实保障守法纳税人权益。
此外,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明确对A、B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享受税收优惠、留抵退税、税务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对C、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退(抵)税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约束,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在总结第一批主题教育基础上,前后衔接谋划开展好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刀刃向内抓好问题整改,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增便利减负担,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等各项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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