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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以出租等方式盘活宅基地
来源:新华网 添加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国家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记者1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说,国土资源部这一意见创新了一系列管理手段,包括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支持申报地质公园等。以土地政策为抓手,保用地、抓落“地”,目的是攻克坚中之坚、解决难中之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记者1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说,国土资源部这一意见创新了一系列管理手段,包括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支持申报地质公园等。以土地政策为抓手,保用地、抓落“地”,目的是攻克坚中之坚、解决难中之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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