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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大病兜底”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健康扶贫的当务之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18日
在“大病保险制度能将政策内报销比例提高至80%乃至90%”的“背景音”下,近期兴起的互联网疾病互助众筹平台将“大病保险为何不能保大病”的疑问推向台前。
难倒这些家庭的,正是大病保险制度的“政策内”前提。
“我们会发现政策报销比与实际报销比差距很大,能差20个百分点,究竟差在哪了呢?就是医保报销目录的问题。”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顾雪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5月17日,国家卫计委首次就健康扶贫中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召开发布会,罕见地在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讨论“政策外”的再保障。
我国2016年启动健康扶贫工程,根据计划,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
因病致贫人群规模庞大
国家卫计委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中患病人数为737万人。
而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建档立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贫困人口数为5575万人,全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为838.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大病重病患者240万人,长期慢病患者960万人。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巡视员、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曾在今年4月公开介绍,据民政部门统计,2016年政策规定的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约6500万人,其中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56.4万人,占总人口的4.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97万人。
“医疗保险已经对困难群众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等方面的限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困难群众脱贫的健康基础相对薄弱,要求保险倾斜支付和加大救助力度的意愿强烈。” 王治坤说。
“兜底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当务之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5月17日告诉记者。
对于很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大病患者及家庭,所谓的“兜底保障”就是在其自身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自付医疗费用时,在个人支付数额超过一定标准后,由第三方“全额买单”。
制度创新的空间在于,究竟如何设计兜底制度,由谁来买单,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因病致贫,并使之成为长效、可持续的机制。
地方“大病兜底”探索
据刘魁介绍,目前各地的做法归结起来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政府直接兜底和建立补充保险兜底三种。
其中,共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48%,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人数72.97万人的四川依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的探索颇受关注。
刘魁介绍,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的兜底条件是“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据刘魁介绍,限定“政策范围内”的前提是地方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产生。在此基础上,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同样因病致贫、返贫严重的江西的做法,则是政府每年以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出资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基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鉴别,江西统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比例分别是45.3%、13.7%,两项合计达到将近60%。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江西通过政府招标选定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构一致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以方便贫困居民看病报账。并明确将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的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
据悉,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政策优惠的力度有限。”朱烈滨如是解释江西避开基本医保而选择商业保险的原因。
为什么不依靠大病保险制度兜底?“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朱烈滨分析,江西的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同时还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对重大疾病、罕见病的保障力度仍然有限。
“我们觉得在基本医保,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尤为重要。”朱烈滨说。
难倒这些家庭的,正是大病保险制度的“政策内”前提。
“我们会发现政策报销比与实际报销比差距很大,能差20个百分点,究竟差在哪了呢?就是医保报销目录的问题。”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顾雪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5月17日,国家卫计委首次就健康扶贫中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召开发布会,罕见地在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讨论“政策外”的再保障。
我国2016年启动健康扶贫工程,根据计划,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
因病致贫人群规模庞大
国家卫计委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中患病人数为737万人。
而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建档立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贫困人口数为5575万人,全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为838.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大病重病患者240万人,长期慢病患者960万人。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巡视员、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曾在今年4月公开介绍,据民政部门统计,2016年政策规定的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约6500万人,其中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56.4万人,占总人口的4.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97万人。
“医疗保险已经对困难群众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等方面的限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困难群众脱贫的健康基础相对薄弱,要求保险倾斜支付和加大救助力度的意愿强烈。” 王治坤说。
“兜底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当务之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5月17日告诉记者。
对于很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大病患者及家庭,所谓的“兜底保障”就是在其自身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自付医疗费用时,在个人支付数额超过一定标准后,由第三方“全额买单”。
制度创新的空间在于,究竟如何设计兜底制度,由谁来买单,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因病致贫,并使之成为长效、可持续的机制。
地方“大病兜底”探索
据刘魁介绍,目前各地的做法归结起来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政府直接兜底和建立补充保险兜底三种。
其中,共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48%,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人数72.97万人的四川依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的探索颇受关注。
刘魁介绍,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的兜底条件是“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据刘魁介绍,限定“政策范围内”的前提是地方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产生。在此基础上,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同样因病致贫、返贫严重的江西的做法,则是政府每年以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出资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基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鉴别,江西统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比例分别是45.3%、13.7%,两项合计达到将近60%。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江西通过政府招标选定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构一致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以方便贫困居民看病报账。并明确将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的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
据悉,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政策优惠的力度有限。”朱烈滨如是解释江西避开基本医保而选择商业保险的原因。
为什么不依靠大病保险制度兜底?“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朱烈滨分析,江西的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同时还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对重大疾病、罕见病的保障力度仍然有限。
“我们觉得在基本医保,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尤为重要。”朱烈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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