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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署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17日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号
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7年3月17日公告)
2016年,审计署以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7户中央企业进行了跟踪审计。第四季度重点审计了“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对全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跟踪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2016年跟踪审计中,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各类项目7.65万个,累计抽查相关单位7.82万个。其中,审计署直接派出的审计组审计项目4491个,抽查单位3863个,反映问题2391个,涉及问题金额989.23亿元。审计机关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出具整改建议函150份,督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按季度出具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相关地区和部门多措并举纠正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任务推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共对41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推动相关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 促进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审计重点关注了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针对部分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展缓慢、违规新增火电产能、专项奖补资金闲置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和地区出台、完善配套政策55项,清理关停僵尸企业287户,化解过剩钢铁产能391.04万吨、煤炭产能1302.37万吨,促进安置职工3.32万人。
(二) 促进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和房地产去库存。审计重点关注了各地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情况,针对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及时、房地产去库存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和地区出台配套政策及措施122项,推进9.57万套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使用,促进盘活闲置楼宇、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三) 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审计注重揭示反映政府债务、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运行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针对部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问题,以及债务增长较快、债务风险化解效果不佳等情况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和地区出台配套政策措施47项,纠正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问题金额185.71亿元。
(四) 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审计持续关注了各部门各地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针对部分部门和地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及职业资格取消不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和地区出台配套政策措施216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等273项,取消职业资格认证、企业资质认定等42项,停止或取消收费239项,减少或清退违规收费16.21亿元。
(五) 促进扶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强民生领域短板。审计持续关注并反映了脱贫攻坚、城乡低保、生态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针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推进不力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372项,促进收回结转结余资金355.72亿元,促进落实配套资金110.07亿元,通过精准识别,调整扶贫、低保对象13.12万户,推动1595个扶贫项目加快实施。
二、2016年第四季度审计发现的主动作为典型事例及查出的突出问题
从第四季度的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在积极主动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取得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山西省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开展大数据“精准”再识别;辽宁省加强监管,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福建省加快推进国际贸易通关便利化建设;江西省创建电商扶贫新模式;山东省加大对“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四川省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甘肃省结合农网升级改造实施精准扶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快药品审评审批。
审计也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中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是:
(一) 推进重点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内蒙古自治区违规向过剩产能行业发放临时电价财政补贴9841.41万元;二是青海省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周期长,安徽省合肥市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不降反升;三是北京市通州区违规变相新增政府性债务30亿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为调节政府性债务结构,甘肃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贵现象依然存在。
(二) 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一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3家单位和辽宁省、江西省的2家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理退还工程保证金4.4亿元;二是辽宁省、吉林省的4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564.32万元;三是4个省的6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等,违规向企业收费6830.18万元;四是消防产品认证管理不规范。
(三) 推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7个省的9个县(市、旗)在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10个省的部分市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有2.3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三是5个省的15个单位和多名个人套取、违规使用扶贫等资金1238.03万元;四是5个省的21个产业扶贫、饮水安全等项目因前期论证不足、疏于管理等原因,推进缓慢或效益不佳,涉及资金7477.13万元;五是河北省、四川省、贵州省的3个县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存在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涉及资金6229.64万元。
(四) 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方面。10个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19个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涉及投资682.02亿元。
附件:1.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2.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3.第四季度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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