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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并一起弥补亏损后缴税吗?
添加日期:2019年04月16日
问题: 基金公司专门用于投资公司。现在处置了两个投资,一个股权转让时盈利,另一个是亏损,客户问可以合并一起弥补亏损后缴税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法定扣除项目和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也就是按盈亏相抵后余额,计缴企业所得税,不存在单项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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