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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

加计扣除优惠

添加日期:2019年03月28日

问题:加计扣除优惠?

答案:①费用支出:企业研究开发发生的费用支出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其他支出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②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企业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③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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