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职人员火车票飞机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添加日期:2019年06月11日
问题:公司有电影摄制项目,其中公司直接同演职人员个人签的劳务合同的。合同约定有关的差旅费需要由我公司支付,那么这些演职人员的差旅费如火车票飞机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呢?
答:《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二]答复如下: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企业为非雇员(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予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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