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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

添加日期:2019年04月04日

问题: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据此,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即:取得股权经济利益),应按有偿转让无形资产,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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