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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用户资源,如何会计处理?

添加日期:2018年10月09日

问题:我们收购一家公司的业务,主要形式时获取对方的用户资源并承担客户的负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计入资产\成本\费用能否通过摊销或者计入成本费用直接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据此,企业收购业务,获取对方的用户资源并承担客户的负债,按购入特许权计入“无形资产”核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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